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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操作过程中怎样防止药品被污染和混淆?

返回列表 来源: 发布日期: 2020.10.15
为防止药品被污染和混淆,生产操作应采取以下措施:
(1)生产前应确认无上次生产遗留物;
(2)应防止尘埃的产生和扩散,定期使用尘埃粒子计数器对洁净室尘粒含量及大小进行检查;
(3)不同产品品种、规格的生产操作不得在同一生产操作间同时进行。有数条包装线同时包装时,应采取隔离或其它有效防止污染和混淆的设施;

(4)生产过程中,应防止物料及产品所产生的气体、蒸汽、喷雾物或生物体等引起的交叉污染,如需提高洁净室湿度,介意使用纯洁烟雾发生器发生水蒸气。

(5)每一生产操作间或生产用设备、容器应有所生产的产品或物料名称、批号、数量等状态标志;
(6)挑拣后药材的洗涤应使用流动水,用过的水不得用于洗涤其他药材。不同药性的药材不得在一起洗涤。清洗后的药材及切制和炮制品不准露天干燥。

药材及其中间产品的灭菌方法,应以不改变药材的药效、质量为原则,直接入药的药材粉末,配料前应用浮游菌采样器做微生物检测。

每批药品的每一生产阶段完成后必须由生产操作人员清场,填写清场记录。清场记录内容包括:工序、品名、生产批号、清场日期、检查项目及结果、清场负责人及复查人签名。清场记录应纳入批生产记录并附有清场合格证。包装工序的清场记录为正本和副本,正本入本次的记录内,副本入下一班的批记录内。其他各工序只填一份清场记录。
批包装记录的内容应当按照原则填写,批包装记录的内容包括:
(1)批包装产品的名称、批号、规格;
(2)印有批号的标签和使用说明书以及产品合格证;
(3)待包装产品和包装材料的领取数量及发放人、领用人、核对人签名;
(4)已包装产品的数量;
(5)前次包装操作的清场记录(副本)及本次包装清场记录(正本);
(6)本次包装操作完成后的检验核对结果、核对人签名;
(7)生产操作负责人签名。
昆山昌瑞空调净化技术有限公司,专注从事空气过滤器系列产品(初/中/高效、化学过滤器等)、 洁净室净化设备(抛弃式/可更换式/自动卷绕式过滤器、高效送风口、FFU高效过滤器净化机组)的研发、生产、销售和售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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